2020年9月1日,深圳率先发布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—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成为特区立法史上又一里程碑事件,该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10-28
摘要:   2020年9月1日,深圳率先发布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—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成为特区立法史上又一里程碑事件,该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

  2020年9月1日,深圳率先发布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—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成为特区立法史上又一里程碑事件,该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规定“诚实且不幸”债务人可免未清偿债务,恶意逃债将终身追责。这有利于( )

  ①“诚实且不幸”债务人通过审请个人破产,可免除未清偿债务,从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创业就业,甚至东山再起

  ②为“诚实且不幸”的市场主体提供遭遇债务危机的后续保障,降低经营成本,鼓励创新创业,宽容失败

  ③构建完整的现代破产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,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

  ④通过立法划一条保护线,落实建立破产制度的基本理念:风险公平合理分配,让经营失败者承担的风险有限

  A. ①② B. ①④ C. ②③ D. ③④

  【答案】B

  【解析】

分享到:

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
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
微信扫一扫打赏
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
   
验证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