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1935年5月,美国“工程进展署”成立后明确指出:“(工程进展署所建)工程的性质必须适合向领取救济金的人们提供就业。”由此可知,罗斯福成立“工程
1935年5月,美国“工程进展署”成立后明确指出:“(工程进展署所建)工程的性质必须适合向领取救济金的人们提供就业。”由此可知,罗斯福成立“工程进展署”( )
A. 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
B. 遏制了经济危机的持续性蔓延
C. 解决了社会失业的问题
D. 体现了一种新的社会救济思维
【答案】D
【解析】
【详解】材料信息“(工程进展署所建)工程的性质必须适合向领取救济金的人们提供就业”体现了罗斯福新政中的“以工代赈”的救济思维,这是一种新的救济形式,故D正确;这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形式,没有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,故A错误;该措施缓解了失业压力,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,但没有遏制经济危机的持续性蔓延,也不可能解决社会失业的问题,故BC错误。